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
既往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怀孕后停止一切治疗,现妊娠22周,血小板14*,激素类药物不能使用,输血小板又不能解决问题,该怎么给治疗方案??????此时期能不能用环孢素进行治疗????求助????再障孕妇的治疗,主要是支持治疗。重度及急性再障患者不宜继续妊娠。
目前,支持治疗是妊娠期间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主要治疗方法。
再生障碍性贫血在外周血象上表现为三系皆低,其直接后果为严重的贫血、感染和出血。
为了保证胎儿的氧供,血红蛋白应维持在8g/dl以上,严重的贫血易导致胎儿宫内生长迟缓以至胎死宫内,因此对严重贫血的患者必须间断输血。
而且,此类患者白细胞降低使其易患严重的感染,对孕妇本人来讲可能是致命的,也可能导致绒毛膜羊膜炎对胎儿造成不利影响,但是,由于成熟粒细胞在外周血的寿命只有几天,只有持续输注,才能达到预防和控制感染的目的,代价昂贵,因此,大多数作者认为,只有在确实发生了严重感染的病历,白细胞输注才是适应症。
有采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升白细胞,对于尚有部分造血功能的患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对粒细胞缺乏或粒细胞严重减少的重症病例无效。
现在还没有关于G-CSF用于孕妇的大规模对照研究,由于G-CSF可以通过胎盘屏障,可导致胎兔白细胞增高及白细胞在骨髓和脾脏的储存增加,但无致畸作用,用于孕妇也有使新生儿白细胞升高的报道,可预防新生儿感染。由于再障患者于产后最易发生感染,可预防感染预防性使用 。
再障孕妇的治疗:主要是支持治疗,根据孕妇血细胞降低的程度,采取输红细胞悬液或血小板。采用少量多次输红细胞悬液,使患者的血红蛋白>60 g/L,使临产前血红蛋白达80 g/L,增加对产后出血的耐受力。血小板<20×109/L,应在临产前或术前输单采血小板,使血小板至少达到50×109/L,以防止产时及产后出血。感染患者,在使用抗生素同时,可输入粒细胞成分血增加抗感染能力。
虽然再障不是妊娠的禁忌证,但重度及急性再障患者不宜妊娠,应采取避孕措施。妊娠早期发现者最好劝其人工流产,如为慢性再障患者且发现时已为中晚期妊娠,大部分患者经过治疗均能顺利分娩,可根据病情酌情考虑继续妊娠。
严密的妊娠期治疗方法,密切产程的观察和处理,防止产后出血和产褥感染的发生,可以使大部分妊娠合并再障者安全度过妊娠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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