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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大概并不算是绝情吧,毕竟每个人都会为自己考虑。你这么做完全是情理之中的。其实人活一生很多的事情大概都是权衡利弊之后的结果吧。你并没有义务背负所谓的道德枷锁为别人牺牲的。
你只是为你的未来考虑,没有什么错,我也是个女性红斑狼疮患者,如果我男朋友因为这个跟我分手我也不会怪他的,而且你也没必要去承担别人的痛苦!
如果你们已经已经结婚了,这个时候分手确实是不太好。
但是你们现在还是男女朋友,就是还在谈恋爱,是双方相处并进行双向选择的阶段,你要是不满意他,无论什么原因,都是可以分手的。
分不分手还是看你有没有信心克服这个病给你们以后生活带来的困难,如果你在清楚这个病以及这个病以后会带来的麻烦后,还是有信心并且足够爱他,那你就继续和他在一起。但是如果你觉得自己对他的爱没有那么深并且觉得自己没信心过好,那分手吧,但是和他找个时间和他好好聊聊,说明自己的原因,但记住不要让他对以后的生活失去信心。
我觉得不绝情,毕竟这是一辈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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