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专门开设了病友闲置艾曲等药品转让的板块!(转药需谨慎)
该板块 (旨在减轻病友经济负担)
转药格式如下!
说明药物版本,购买价格以及发票等证据!
需说明有无拆封,拆封后有多少数量!
需说明生产日期,过期日期!
本板块有一些所谓的“代购”!请相互监督举报,本板块只作为病友之间转药。
该板块 (旨在减轻经济病友负担)
请大家谨慎骗子,后果本站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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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例转自网络!
网上发帖私下转手
在病友论坛、同城交易网站上,有关药品免费转赠、低价转让的帖子比比皆是:“患肝癌的父亲去世了,剩下刚配好的两种药。如需要请跟帖,愿免费赠送。”“我的玫瑰糠疹康复了,还有三种药没吃完,20元打包贱卖。”
这些帖子中,以治疗癌症、糖尿病、尿毒症等顽症的药物居多。患者家属认为,在患者康复或去世后,扔掉高价购买的“救命药”十分可惜,不如送给经济拮据或药品紧缺的病友,以解其燃眉之急。
当然,其中也有一些来源“蹊跷”的药品。“ANAN”在论坛上发帖:“老公出去开会,参会厂家送了两盒药,家里用不着,现无偿转赠。”仅过了15分钟,她就再次露面:“已经送完,谢谢大家。”
难觅平台药入歧途
想转赠药品的“爱摇摇的平平”抱怨道:“家里有许多剩余药品,却找不到专门的平台,在网上发帖后,还会收到很多回收药品的小广告。”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以“有大量剩余药品欲转赠”为由,咨询同济医院、仁济医院、瑞金医院,以及华氏大药房、芝林大药房等多家医药机构,所有答复皆为“不接受”。“我们的进药渠道都很正规,从不接受任何其他来源的药品,考虑到安全和质量无法保障。再者,如果别有用心的人把药品换成其他成分,这将对他人造成极大伤害。”
而在某个旧货交易网站上,记者发现了一则小广告:高价收购各种高档药品、移植药品、血压药品,未过期优先。根据上面的联系方式,记者与这位自称“采药人”的买家攀谈。整个过程中,对方十分谨慎,反复盘问药品的生产日期、厂家、购买地等相关信息,以确保是正品。当记者问其“如何保证药品质量,且他人服用后不会产生副作用”时,这位“采药人”反问,“真药怎么会有事?你想多了”。当记者再次“逼问”这些回收药最后流向何方时,他顿时默不做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因此,将药品回收再转卖的行为属于无证卖药,已经触犯法律。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成为回收药的“货源”,避免“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