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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提问:
哪些情况需要输血小板?
医生回答:
输注血小板原则上仅应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血小板量或质的异常所导致的严重出血,特别是危及生命的颅内出血。但在血液科病房中输注血小板较为常见,那么哪些情况需要输注血小板呢?输血小板分治疗性血小板输注和预防性血小板输注。下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需要治疗性血小板输注的情况有:
1.由疾病、化疗或放疗引起的骨髓抑制或衰竭病人,凡血小板数低于20×109/L自发性出血者应输血小板。血小板数低于50×109/L,某些病人也可发生小量出血,一般止血措施无效也可输往血小板。
2.血小板功能异常:如血小板无力症、尿毒症、严重肝病、某些药物等引起的血小板功能异常伴有出血者。
3.大量输血所致稀释性血小板减少,血小板数低于50×109/L者。
4.心肺旁赂手术:常有血小板功能损伤和某种程度的血小板减少,血小板数低于50×109/L,且有伤口渗血不止者。
5.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ITP):由于病人体内存在自身抗血小板抗体,输入的血小板报快破坏,故不轻易输注血小板。有下列情况可输:血小板数在20×109/L以下,伴有无法控制的出血危及生命者;用脾切除治疗本病的术前或术中有严重出血者。
6.新生此同种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本病有自限性,最长3-4周痊愈。如有皮肤及粘膜出血者可输血小板。
二、需要预防性血小板输注的情况有:
预防血小板输注仅限于有潜在出血危险的病人,不可滥用,其输注指征如下:
1.血小板生成慢性衰竭的病人,虽然有血小板显著减少,但无明显出血者不输(如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
2.血小板数低于20×109/L,虽无出血,但有发热和感染,或存在潜在出血部位者要输。
3.血小板数低于5×109/L,很易发生颅内出血。这种病人不论现在有无出血,都应尽快预防世输注血小板。
4.血小板减少病人要作腰穿、硬膜外麻醉、经皮肤的导管植入、经支气管活检、剖腹手术或类似的手术,血小板要提升到至少50×109/L(骨髓穿刺冽外)。
5.关键部位的手术(如脑、眼睛等),血小板数应提升到100×109/L。
血小板输注不可滥用,亦不可不用,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希望通过以上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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