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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因脸部红斑久不消退到医院就诊,当地医生诊断是系统性红斑狼疮。请问,这个病影响怀孕生孩子吗?我应该怎么办?
一般认为,有活动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特别是有严重心、肾、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妇女,切勿受孕。平日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以免多次流产对疾病本身和下次怀孕增加不良影响。但疾病缓解期1年以上或者处于控制期半年以上(每天服用强的松用量在5~15毫克,且病情稳定)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可以怀孕。
据有关调查得知,怀孕时红斑狼疮的病情半数以上不变,33%可以缓解,17%加重。所以,在怀孕期间应定期到专科医生处检查,特别是在妊娠后3个月和分娩后1个半月内,可能要增加强的松的用量来控制疾病的活动。怀孕期间千万不要自行停止使用维持量的强的松。为了胎儿的安全,在妊娠期间应停用非甾类抗炎药、抗疟药和免疫抑制药。
据说有些女性发现自己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症状在孕期好转了,也有人发现恶化了,有时症状出现了又消失了,不断反复。如果不止一次怀孕,会发现系统性红斑狼疮对你每次孕期的影响都完全不同。很多女性在医生的指导下,都能安然无恙地度过孕期。
如果系统性红斑狼疮症状严重,出现高烧、高血压、肾功能衰竭,为此采用的某些治疗方法就会对怀孕产生严重的影响。但是如果只是轻度、不严重的红斑狼疮(仅影 响皮肤和关节),那完全可以在孕期继续接受治疗。有些不含类固醇的消炎药和一些小剂量的类固醇在孕期服用都是安全的。但要记住,不管服用哪一种药,都要事先征得医生的许可。孕妇不能吃抗疟疾的药,但这种药有时候会在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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